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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项目秘书处精心准备与布置,地震灾后法律适用问题立项大会暨启动资金发放仪式于2008年11月14日在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会议室顺利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四川大学法律适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川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向朝阳教授,川达律师事务所行政部主管周颖、项目秘书处郑莉芳博士、霍子诗、范玉以及各个受资助课题组代表。会议由川达律师事务所行政部主管周颖主持。 四川大学法律适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川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向朝阳教授首先向与会课题组代表对本次课题调研的积极参与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四川大学法律适用研究中心的历史沿革。他在谈话中指出:面对“512”特大地震,我们不应当做一个旁观者。面对社会重大事件,我们应当扮演一个积极参与者的角色。然而作为一个参与者的角色研究法律适用问题决然不能采取外部视角,文本研究的方法。法律适用是法律的实践,研究的对象是“活着的法律”。“依法灾后重建”不是一个抽象的原则,“公平正义”也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她们是由一个个体现着“法治”、“公平正义”的社会关系组合而成。没有这些具体法律关系为前提,任何大写的真理与缺乏实证调研的所谓制度安排是没有意义的。法治的根本价值在于实践,在于行动。 四川大学法学院郑莉芳博士向大会宣读了受资助课题组名单并代表课题申请专家评阅委员会向大会介绍了此次项目申请书评阅情况。 紧接着,四川大学法律适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川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向朝阳教授向课题组代表万广军博士研究生授以“地震灾区法律援助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项目”匾牌,并宣布“地震灾后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项目”正式启动! 授牌仪式后,万广军博士研究生代表全体项目课题组发言,其介绍了课题申请、课题研究方法、课题选题论证、课题研究预算制作的相关经验,并与与会课题组代表进行了交流。 会议最后由项目秘书处霍子诗向大会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课题调研管理,深入开展灾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报告。 全会在热烈掌声中结束。 四川大学法律适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川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向朝阳教授与与会的课题组代表欣然合影留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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